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2014[79]号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精神,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倡导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
2.各院(系)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申报立项。
3.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有推广价值,能在高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二.申报名额与申报流程
1. 我校总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各院(系)限申报一项。
2. 请各院(系)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于2015年3月3日前将项目申请表(附件1)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丛老师:cfier@sjtu.edu.cn,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
3.学校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遴选结果将在教务处主页公示。推荐项目将于2015年3月9日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其他
工作组织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丛峰老师: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3
联系电话:34206426转8001
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